4月3日至5月10日购房可享受5大优惠措施

2023-04-03       浏览次数: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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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推动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邵阳县2023年房地产交易会(以下简称房交会),实施房交会期间购房优惠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时间
房交会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10日。在此期间购房,依照本文件规定,实施优惠。
购房认定
房交会期间购买住宅类、商业类新增商品房,凭购房网签合同、缴款凭证到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经审核符合优惠条件后,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优惠措施
(一)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在本次房交会期间购买县域内新增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县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二)保障子女就近入学。所购商品房业主子女凭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享受房产所在地居民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待遇,就近入学。
(三)特殊群体享受购房补贴。县城区范围内原已签订征地拆迁安置协议,采取宅基地安置方式的征拆户,房交会期间变更为货币安置方式后,购买新增住宅商品房的,可以按原合法宅基地安詈面积予以500元/㎡补贴。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职引进到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并首次购房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购房补贴。
(四)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贷款额度可按20万元核定,但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价的80%,且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子女购房其父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五)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以家庭为单位,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原则上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3年3月起,5年期以上市场报价利率为4.3%)减20个基点(减后为4.1%)。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对原籍不在邵阳县,因经商、务工等原因来到邵阳县,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群体,合理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为个人住房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消费需求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消费信贷产品,个人住房装修可提供最高100万,月费率最低0.22%的装修分期贷款。商业银行降低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原则上最高比率不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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